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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澜沧妇幼官微】
尊敬的孕产妇、儿童及家属:
您们好!
根据国家、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,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依法防控措施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,请注意以下事项:
1.如果您在两周内到过武汉或者是湖北省其他城市,或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,请尽量居家观察,不要到医院或孕产妇家中探望。
2.我院不是澜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定点救治医院,未设置感染科。若孕产妇、儿童及家属有发热、干咳、鼻塞、流涕、腹泄或自感乏力等症状,请尽快前往澜沧县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。孕产妇无任何妊娠合并症/并发症,可以酌情顺延一次产检,如出现妊娠合并症/并发症,一定不要在家撑着,戴好口罩、做好防护,尽快到有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就诊。
3.所有孕产妇、儿童及家属来我院就诊时,请在我院大门右侧设置的预检分诊点接受体温检测并服从就诊引导。
4.在诊疗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,为了您和家人及他人的健康,最多限一位亲友陪同看诊,最大限度降低感染的风险。
5.孕产妇、儿童及家属要加强自我防护,注意勤洗手,在家多开窗通风,没有特殊事情不要出门,出门带好口罩,尽量不到人流聚集场所。
感谢您的理解支持!我们对孕产妇、儿童及家属朋友们多一分爱护,她们就多一分安全。
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
2020年1月30日